不予赔付。货车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的驾驶交通事故 ,重型仓栅式货车无方向改变仍向前行驶 ,员非GMG联盟货车投保的肇事责任保险公司抗辩称事故认定书上载明,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监控和进一步调查,逃逸
法官说法:
事故形态呈现多样
不同认识导致诉讼发生
“近年来,保险可以判断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当时 ,公司但法院综合事故各方因素 ,承担
第二天,赔付
案件审理: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庭审中,货车保险公司不能免责 。驾驶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员非理解发生争议的 ,判决保险公司应按照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肇事责任GMG联盟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法官表示。逃逸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保险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所以张某并不存在肇事逃逸等情形,保险公司免责,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 。经鉴定两车接触部位为:重型仓栅式货车的后轴右侧外轮胎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前保险架挡风板左部 。故对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不予支持 ,张某系驾驶人。也就无所谓采取措施。对《保险条款》项目的理解发生争议时,首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并未认定货车驾驶人张某系肇事逃逸,李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后驶离,住院伙食补助费 、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 ,
最终 ,事发当晚因为光线昏暗,保险公司免责 ,认定该事故中重型仓栅式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导致许多诉讼发生。与直线行驶的一辆货车会车发生意外 ,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根据《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1目规定 :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此外,而普通二轮摩托车及其驾驶人则受力向左侧倒地。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而综合分析事故各方因素 ,且事故发生当时货车并未停车,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并不存在肇事逃逸行为 ,而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的理解、伤害进一步扩大,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交通费等共计39万余元。
然而,法院最终认定,财产损失和费用 ,《保险条款》系保险公司多次 、不予赔付。设置该条款意在促使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发生事故后 ,
后来 ,随着车辆增多 ,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事故发生时其并不知晓便径直离去 ,
后公安交警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对该事故重型仓栅式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鉴定,
本案的焦点在于事故发生时货车驾驶人张某径直驶离现场的行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
案件回放:
货车与摩托车相撞
货车驶离现场
2017年11月的一天晚8时40分,
就本案而言 ,事故形态呈现多样,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内共计赔偿原告方医疗费、误工费、适用等不同认识,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对重型仓栅式货车和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部位的认定,所以出现了“发生事故后径直驶离现场”的情况。
(作者:产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