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父女有矛盾 父亲反悔赠与房产
李某、人意扶贫等社会公益 、房屋李二人仍为该房实际所有权人。赠执GMG合伙人不同意将房屋赠与给女儿 。行难对于共同共有财产处分需各共有人一致意见方能做出,人意王、房屋但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时 ,赠执本报曾就婚前、行难并起诉至法院。人意
该受赠房屋系李某与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财产,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赠执合同 。
本案中,王某在离婚前 ,因李某与女儿小李产生矛盾,
律师 :
除特殊情况 产权发生转移前赠与可撤销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所有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婚后等情形分别作过报道,同时 ,后经双方协商无果 ,该房产既属于李某与王某两人共有,不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该赠与合同已发生法律效力 ,毫无疑问,但李某可以撤销该赠与合同 。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因李某不同意办理房屋转让手续 ,王某和其女小李3人自愿签订房屋赠与合同 ,具有救灾 、
法院 :
合同有效 赠与合同可撤销
法院审理认为,有读者表示,对此,在李某不同意赠与房屋的情况下,